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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明亮的辦公室共同工作

投資人專區

董事會

全體董事依「董事選任程序」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舉,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、持股、兼職限制、獨立性之認定、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,皆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。
所有獨立董事依上述相關規定,提交董事會討論審議通過,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提名期間,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辦理提名事宜,送請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。

​審計委員會

本公司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」設置審計委員會,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、簽證會計師之選 ( 解 ) 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,並將評估結果提交予董事會討論。

110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43號3樓

02-2325-22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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